针对房屋建筑和市*基础设施工程进行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日前启动。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通知要求,此次整治重点包括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安全管理7个方面,其中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安全管理内容包括周边防护情况、环境的施工监督情况、管廊内防积水排水设施设置及落实到位情况等。
整治按照部署启动、自查自纠、检查督导和总结分析4个时段进行。3月为部署启动阶段,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4月至7月为自查自纠阶段,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8月至11月为检查督导阶段,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适时对部分地区进行督察。12月为总结分析阶段,评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和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总结报告。
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要求,对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否则一律予以停工。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导致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并依照有关规定在招投标、资质管理等方面给予限制,将处罚真正落到实处。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6.03.21 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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